海南省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

申报范围

  • 参与国家带量采购的生物医药企业

  • 进行国际认证的企业

  • 省内外企业依法兼并重组本省医药企业。

申报时间

  • 常年受理。

主要条件

  • 生物医药生产企业。

  • 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兼并重组获得的贷款贴息奖励,中央、省和市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企业总贷款利息。

支持方式

  • 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带量采购,对参加国家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中标品种,按照以中标单价完成实际销售额的3%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 鼓励企业进行国际认证,对获得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及以上)生产企业,每通过一次认证给予200万元奖励。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是指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CE(欧洲共同体)、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或WHO(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认证,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认证到期后再次获证不再给予奖励。

  • 鼓励省内外企业依法兼并重组本省生物医药企业,就地盘活资产、发展壮大,对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新增银行贷款(指用于兼并重组产生的贷款)按照贷款市场第三方报价利率(LPR50%贴息,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连续贴息2年。

第三方服务

  • 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税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