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信息
(1)作品名称
填写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作品名称(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名称),《申请表》中的作品名称应与该作品其他申请文件中出现的作品名称一致。
(2)作品类别
申请者根据表格提供的作品类型进行选择,《申请表》中选择的作品类别与该作品其他申请文件所述的作品类别一致。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电影,电视剧,动画片,视频等都归于这一类);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
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2、著作权人信息
(1)姓名或名称
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
著作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名称全称;
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应与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名称一致。
(2)类别
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作品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有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
(3)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等。
各类法人证件类型包括:各类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等以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署名情况
指在作品上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署名情况,包括署本名、匿名(不署名)以及别名(笔名、艺名等)。
3、作品基本信息
(1)作者姓名或名称及作品署名
作者姓名或名称应按真实情况填写,作品署名指的是作者在作品上的署名;如作品署名为笔名或别名,应用括号标注,填写为XX(笔名)或XX(别名)的格式。
(2)作品创作性质
可选择是原创或者根据他人作品再创作。根据他人作品再创作的,请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各类别中选择,并填写使用的原作品名称、著作权人和作品出处等。
(3)创作完成日期
选择所申请登记作品创作完成的具体日期(年月日)。
(4)创作完成地点
填写创作完成该作品的国家和城市。
(5)发表状态
可选择已发表或未发表。
选择已发表的,应填写首次发表日期(精确到年月日)及发表地点。
4、权利状况说明
(1)权利取得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原始取得、继承、承受等各种情况。
(2)权利归属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各类权属,包括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以及委托作品。
(3)权利拥有状况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拥有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种权利。
注: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只拥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4项权利
5、留存作品样本
选择样本交存的方式,包括电子介质和纸介质。
6、申请办理信息
选择申请办理方式,包括著作权人亲自办理(由著作权人申请)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由代理人申请)两种。
7、申请人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包括姓名或名称、电话、详细地址(通信地址)和邮编、电子邮箱和传真等。
注:选择代理人申请时,代理人信息与著作权人信息都须填写完整。
8、声明和签章
申请人准确理解了所需填写的内容,并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之后,在“申请人签章”处签章。(申请人为自然人时,请签字;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请盖章)
9、作品样本
申请人应当提供与申请表填写一致的作品样本。
【说明:电子介质指只读光盘(CD-ROM)(DVD-ROM)(Photo-ROM)等;纸介质指印刷品、打印件(A4纸)、复印件(A4纸)、照片(6-12英寸)等。】
填表范例
附件1:
作品登记申请表
作品信息 | 作品名称 | XXX (所有材料中作品名称保持完全一致) | ||||||||
作品类别 | 文字 口述 音乐 戏剧 曲艺 舞蹈 杂技艺术 ● 美术 建筑 摄影 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图形 模型 其它 说明: (根据情况勾选,需特别备注的可说明) | |||||||||
著作权人 | 姓名或名称 | 类别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国籍 | 省份 | 城市 | 署名情况 | ||
XX | (按著作权人类别填写) | 身份证等其他证件 | 46*********** | 中国 | 海南 | 三亚 | 别名(本名、别名、匿名) | |||
作品基本信息
| 作者姓名或名称 | XX | 作品署名 | XX(指作者在作品上的署名) | ||||||
作者姓名或名称 | 作品署名 | |||||||||
作者姓名或名称 | 作品署名 | |||||||||
作品创作性质 | ●原创 改编 翻译 汇编 注释 整理 其他 说明:(根据情况勾选) | |||||||||
创作/制作完成日期 | 2023-08-21(年月日都需要填写) | 创作/制作完成地点 | 三亚市 | |||||||
发表状态 | ●已发表 未发表 首次发表日期:2023-08-01(年月日都需要填写) 发表地点国家: 中国 城市:三亚市 | |||||||||
权利状况说明
| 权利取得方式 | ●原始 继承 承受 其他 说明:(根据情况勾选) | ||||||||
权利归属方式及其说明 | ●个人作品 合作作品 法人作品 职务作品 委托作品 说明:(根据情况勾选) | |||||||||
权利拥有状况及其说明 | ●全部 部分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复制权 发行权 出租权 展览权 表演权 放映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 改编权 翻译权 汇编权 其他 说明:(根据情况勾选) |
存留样本 | 电子介质 | 共 件 指光盘(根据情况填写) | ||
纸介质 | A4纸打印件(根据情况填写) 共 1 张(根据情况填写) | |||
申请人信息 | 申请方式 | ●由著作权人申请 由代理人申请(根据情况勾选。选择代理人申请人时,申请人信息与代理人信息都需要填写) | ||
姓名或名称 | XXX | 电话 | *********** | |
详细地址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 | 手机 | ************* | |
************ | 传真 | ************ | ||
代理人信息 | 申请人委托下述代理人办理登记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 |||
姓名或名称 | 电话 | |||
详细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 | 手机 | |||
传真 | ||||
申请人认真阅读了填表说明,准确理解了所需填写的内容,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
申请人签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作 品 自 愿 登 记
权 利 保 证 书
编号:
本人(单位)保证所申请登记的如下作品(制品)的权利归本人(单位)所有,保证提交的文件真实、合法。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作品(制品)名称: XXX (所有材料中作品名称保持完全一致)
特此保证。
申请人(签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凡申请作品自愿登记者,均须签署如上权利保证书。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进行登记以及提交的文件不真实、不合法,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将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3:
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
内容简介
1.作品名称:须与作品及所有材料保持完全一致,不得多字,不得少字,标点符号也须一致。
2.作品类别:与《作品登记申请表》内的作品类别保持一致。
3.中心内容及作品特点:对作品进行简述,包括主要内容、章节编排、部分划分、与同类作品相比的独特之处等。如美术作品需对作品本身的表现形式和审美特征进行描述(颜色、形态、表情等)。
创作过程
1.著作权人简介:著作权人为个人,须包含本人的工作单位相关情况,无工作单位者写明 “无工作单位,现从事……”。著作权人为单位时,写明单位基本情况,若提及具体创作人,则该创作人必须在权利归属证明和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上签字。
2.创作过程:创作意图,策划和准备,创作开始时间,创作方式(手绘、使用电脑、具体的艺术手法、软件及具体操作等),经过几次修改,每次都修改了哪些内容,最终完成日期,页数,字数等。
3.使用情况:
(1)是否已发表。
(2)已发表的,写明首次发表时间及发表形式;已出版制作图书、音像制品的,写明首次出版、制作日期。
(3)已许可他人专有使用的,说明被许可人、许可的使用方式、期限、地域范围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如作品中有参考、引用他人作品的情况需说明,作品中的文字、图案与他人权利有关联的要做出说明、解释。
2.演绎作品需介绍原作品的基本情况,如作品名称、内容简介、作者、权利归属情况,并要对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申请人进行演绎的情况做出具体说明。
3.作品说明书必须作者本人撰写,不能由他人代替。
4.若提交的作品样本中含有外文请在内容简介中附中文解释。
5.摄影作品须在创作过程中写明具体拍摄设备、光圈值、快门等详细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