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
试点示范内容
面向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面向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设
面向数字孪生的数据管理能力建设
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面向重点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面向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
工业控制系统产业能力提升
工控安全防护能力提升
工业数据管理能力提升
中德智能制造合作
产业合作
标准合作
人才培养合作
示范园区合作
申报时间
每年6月份。
主要条件
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
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且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支持方式
无。
第三方服务
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税务报告。
第三方测评报告、专利、资质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