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
在技术、市场、产品、管理等方面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已认证成创新型中小企业。
申报时间
每年2-3月份。
主要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 (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 ) 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直通条件(四选一)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是指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防科技奖;省级科技奖励限三等奖以上;获奖证书需体现企业名称)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 )6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非直通条件
评价得分≥60分
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①数字化水平5分;②质量管理水平5分;③上年度净利润率10分;④上年度资产负债率5分。
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①地方特色指标。
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①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5分;②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0分;③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5分;④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5分。
创新能力指标: 满分35分;①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②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③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④建立研发机构级别。
支持方式
三亚市对首次被纳入海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海口市对首次入选省级“专精特新”重点培育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复核通过的给予5万元奖励。(若已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此奖励)
文昌市对经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三方服务
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税务报告。
第三方测评报告、专利、资质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