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精英行动奖励政策

申报范围

  • “精英行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时间

  • 每年6-7月份

主要条件

  • 精英行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缴税款或其他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 按要求填报火炬统计调查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

  • 按要求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如实填写研发费用情况。

  • 将本单位研发项目台账、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研发投入明细账(辅助账)、相关研发设备采购资料(合同、发票、转账记录)、材料采购资料(包括合同、发票、出入库记录等)等研发投入相关资料整理备查。

支持方式

  • 领军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部分的15%对“领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

  • 瞪羚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部分的15%对“瞪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 种子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部分的15%对“种子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第三方服务

  • 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税务报告。

  • 第三方测评报告、专利、软著、资质认证等。